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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時尚圈仿佛很難跳出“中牌抄大牌,小牌抄中牌,大牌回頭抄小牌”的怪圈。這些大牌的“煩惱”要追泝到快時尚品牌的定位上,快時尚品牌並不寻求“創造力”,它們一貫走的就是追隨的路線。

  時尚圈講求創意,但“創意”這玩意兒很難界定是否抄襲,時尚圈好像很難跳出“中牌抄大牌,小牌抄中牌,大牌回頭抄小牌”的怪圈。意大利一線大牌Gucci跟美國時尚品牌Guess之間的字母“G”之爭已經持續了3年,近日,這樁官司終於等來了結果。

  Guess手寫體logo

  Gucci只是眾多起訴所謂“模拟者”的奢靡品公司中的一傢罢了。

  Gucci公司認為,Guess抄襲了Gucci的創意,COACH飾品特賣,並且有意識地將這些標志性元素模仿、復刻在自己的產品上,Guess的行為“誤導了消費者,導緻Gucci承受了經濟損失”。Guess公司則辯稱,公司並沒有“刻意欺詐”,其產品銷售也沒有混杂消費者的視聽,更談不上令Gucci蒙羞。

  早在2009年,Gucci就開始起訴Guess,這兩個品牌的名字都以字母“G”開頭,Gucci將兩個相互咬合的字母G應用在许多手袋和鞋上,加之其經常使用的紅綠相間的條紋、手寫的“Gucci”單詞,都已經成為消費者辨識Gucci的標志。

  Gucci手寫體logo

  美國聯邦法院近日對這場官司做出了判決,Guess需賠償470萬美元給Gucci,並永恒性地制止使用這些標志。

  Guess的名聲顯然沒有Gucci那麼大,這個以牛仔起傢的美國牌子走相對輕快的路線,定價也比Gucci廉价良多。為了增添著名度,Guess也在本人的產品上应用字母G的圖案,紅綠條紋也出現在某些格式的鞋、手袋上。這讓Gucci十分惱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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